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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化学化工学院危化品废弃物收集和存放说明

  • 发布者:化学化工学院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1-05-18


我院所有危化品废弃物须按要求分类、包装、贴标签,否则将不予接收。为规范回收程序,现将危化品废弃物的收集和存放给予特别说明。

一、请各产废实验室严格按分类办法的要求分类、包装、贴标签。

结合我院实际情况,通常情况下每周三全天(节假日除外)收集废液,废液每装满(90%容量)收集,收集前请提前一天电话预约,以便由专人统一收集。

预约时间:每周二,上午 8:30—11:30,下午14:30—17:30

预约电话:曲艳波 17762645228

提醒:

1. 每桶废液无须装得过满,90%容量即可,以免搬运、运输途中泼洒溢出,引发二次污染。   

2. 标签和废液桶(25L)均可以联系曲艳波(17762645228)领取。

二、空化学试剂瓶存放在化学楼负一楼。

接收时间:每周三(下午14:30-17:00)。

注意事项:

1. 实验产生的化学试剂空瓶,由各实验室负责收集装箱(专用纸箱),并保证无残留液,盖紧瓶盖,定期搬运到存放地点。

2. 现场按分类放置,并登记。

3. 由专人负责在现场检查各实验室放置的废弃试剂空瓶,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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