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规范“支部主题党日”的意见(试行)》(黄办文〔2016〕34号)、《关于将“三会一课”等基本组织生活深度融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实施意见》(校党组〔2017〕19号)等文件精神,现将1月份“支部主题党日”工作提示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9年1月份全校“支部主题党日”的时间统一为1月17日,各支部可根据本学期末各项工作统筹安排时间,需延迟或提前的按规定提前履行报备手续。

二、活动主题

认真学习相关文件通知,全力做好年终各项工作

三、活动内容

本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在“交纳党费、诵读党章、学习党规党情”等规定动作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围绕以下内容做好“X”文章:

1.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学校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暨高师办学40周年大会有关精神进行集中交流、讨论。

2.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学校《关于认真开好2018年度中层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实施方案》(黄师发〔2019〕3号,以下简称《方案》)、《关于认真开好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黄师发〔2019〕4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按照《方案》、《通知》所列学习篇目,组织开展1次集中学习研讨。

3.传达学习校党委二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提前谋划好新学期各项工作。

4.各党支部要在前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基础上,认真学习《黄冈师范学院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方案》(黄师发﹝2019﹞2号)精神,为优质高效做好学校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换届调整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5.认真学习贯彻《中共湖北省纪委、监委关于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严明纪律要求 持续纠正“四风”的通知》精神,坚决落实校纪委办公室《关于严明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的各项要求。

6.各党支部要结合前期《榜样3》的学习成效,按照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联合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广泛开展向黄群、宋月才、姜开斌同志为代表的抗灾抢险英雄群体和王继才同志学习的通知》(中组发〔2018〕16号)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学习先进典型事迹,开展讨论交流,激励广大党员干部以先进典型为榜样,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担当尽责、无私奉献。

7.认真学习省委组织部《关于转发<关于严格做好党员徽章制作、佩戴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鄂组电明字〔2018〕37号)精神。

除按照上述提示开展好支部党日活动的同时,一月份各支部还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在认真做好规定动作基础上,统筹做好召开2018年度中层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可在3月底前完成)。

2.统筹做好基层党支部、党总支部换届调整工作(换届调整工作须于1月底之前完成,确有困难的提前向党委组织部报告)。

3.党支部书记向党总支部述职工作。

4.结合年终实际,全力配合学校做好寒假前后和寒假春节期间安全稳定工作作出明确安排。

5.在春节前后开展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和老干部活动(组织部另行安排通知)。

四、活动要求

1.根据黄冈市委统一部署,各党支部在支部主题党日中要把《中国共产党黄冈历史》作为学习党规党情党史的重要内容,采取学习原文、专题讨论、请党史专家作辅导报告、领导讲党课等形式,有计划地开展多样化党史学习活动。

2.各党总支部要进一步加强对所属党支部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督促指导,对活动开展有特色的党支部及相关特色做法及时报校党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办公室。

3.各党支部要将“三会一课”制度与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深度融合,活动前召开支委会安排部署,2018年第四季度专题党课没有开展的活动后统筹安排好专题党课,确保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4.各党总支部1月教职工理论学习参照“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内容开展。

 

校党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