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各有关职能部门:
毕业生离校教育活动与离校有关工作是高等学校整体教育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为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切实做好毕业生安全、文明离校工作,保证毕业生离校工作按计划、有秩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文明离校的具体要求
1、各教学单位、各部门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今年的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做好毕业生的择业观教育、爱校教育、诚信教育、心理教育、安全文明教育工作,按照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方案认真贯彻落实。在教育活动中要贯彻“以情感人”的主线。
2、各部门、各教学单位要把毕业生安全、文明离校当作大事来办。各部门、各教学单位要相互配合,每一件事都要有部门牵头,其他部门积极配合。
3、各部门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要提高效率,以学生为本,方便学生,给学生提供“一站式服务”。要立足全校大局,着眼学生安全,处理好坚持原则与特事特办的关系。
4、各教学单位要充分发挥毕业生党员、学生干部的作用,专门召开毕业生骨干大会,要求广大毕业生骨干在毕业生文明离校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当好老师的参谋和助手,保证信息畅通无阻,在校期间站好最后一班岗。
5、各教学单位、各部门要坚持精细化管理原则,注意做好工作预案及各方面思想工作,遇事不推诿,注意化解矛盾,疏导情绪。
二、几件具体事项和说明
1、各教学单位要迅速成立工作小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积极做好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工作及近期的防火、防盗、财产清查、毕业鉴定、评优等工作。
2、6月12日为毕业生离校时间,届时不离校的学生,由各教学单位负责审批,并做好相关工作。
3、学工部和各教学单位要安排人员值班,深入毕业生宿舍,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及时解决问题。值班时间:6月1日——12日,每晚17:30——24:00。各教学单位将值班安排于6月1日前报学工部,由学工部统一编制全校值班安排表。
4、保卫处要积极做好毕业前的安全稳定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毕业生《户口迁移证》的发放等工作。
5、新发展的毕业生党员由各党总支部于6月8日前自行组织宣誓,毕业生组织关系的接转由各教学单位于6月3日前统一报名单,6月8日——10日由组织部集中办理。
6、毕业生离校前各教学单位要做好毕业生的欠费收缴工作。同时,配合学工部做好助学贷款的还款确认、信用证明等工作。
7、各教学单位要在5月23日至6月11日期间,本着隆重、热烈、安全、俭朴的原则,组织好本单位的毕业生教育活动,通过安排师生合影、节目表演、联欢活动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强化教育效果,增进毕业生对母校的感情。
8、各教学单位要认真做好毕业生离校工作总结,6月20日前将书面材料交到学工部,由学工部汇集成册,供各教学单位、部门交流。
三、日程安排
时 间 | 主要工作 | 负责单位 |
6月9日前 | 档案托管 | 招生与就业处 |
5月25日—6月11日 | 毕业生文明离校系列教育活动 | 学工部 各教学单位 |
6月8日前 | 退还图书证 | 图书馆 各教学单位 |
6月3日前 | 各教学单位上交毕业生离校工作小组名单 各教学单位到学工部领取离校清单 学工部、各教学单位共同组织完成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相关工作 各教学单位上报组织关系接转名单 | 学工部 各教学单位 组织部 |
6月10日前 | 完成毕业资格审查和学位审查 | 教务处 各教学单位 |
6月10日前 | 毕业生鉴定 | 各教学单位 |
6月1日—6月8日 | 清算教材费 | 财务处 |
6月3日—6月10日 | 各教学单位统一接转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 | 组织部 各教学单位 |
6月11日—6月12日 | 退还饭卡 寝室财产清还 派遣证发放 毕业证、学位证发放 《户口迁移证》发放 | 后勤产业集团 学工部 招生就业处 教务处 保卫处 |
6月3日前 | 毕业生党员发展 | 组织部 各教学单位 |
6月11日9:00 | 毕业典礼 | 学校办公室 学工部 教务处 |
6月12日 | 毕业生离校 | 学工部 |
6月20日 | 上报总结材料 | 学工部 |
6月20日—6月30日 | 档案移交 | 招生与就业处 |
6月底 | 毕业补考 | 教务处 |
各教学单位及有关部门务必以高度的责任感,关心学生,帮助学生,努力为学生排忧解难,确保今年毕业生离校工作顺利进行。
特此通知
学校办公室
2012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