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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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管理,根据《黄冈师范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2019年春季学期校内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含原已有勤工助学岗位的用工单位也要重新申报)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本着工作“有需求、有必要、勤俭节约”的原则,向学生工作部(处)提出岗位设置及人数需求申请,填写《黄冈师范学院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申请表纸质版由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3月1日上午12:00前交厚德楼318室,过期未报视为不需要设岗。
三、岗位设定后,由学工部(处)统筹确定参加勤工助学学生。用工单位应组织开展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后,学生上岗。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2月26日